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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1 浏览次数:

为推进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简称:成信大)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简称:大气所)的深入合作,在双方多年来共建大气科学重点学科的基础上,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根据成信大和大气所签订的关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协议,现对成信大和大气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做如下说明:

一、培养方式

由成信大和大气所共同负责培养的学生,采取双导师制,第一导师为大气所导师(由大气所安排),第二导师为成信大导师(大气学院安排)。“联合负责,分段培养”,第一年在成信大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第二年开始在大气所进行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以及学位论文工作。

二、培养过程管理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必须在成信大完成。

2、知识产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原则上由双方共享,学位论文以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的学术论文(著作)、申请专利、申报奖项等实行双署名制。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权威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成信大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他参与乙方项目取得的学术成果可以乙方为第一署名单位。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科研论文和学位论文等环节之后,由成信大和大气所共同组织论文答辩。

三、奖助学金管理

1、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在成信大学习期间由成信大负责按规定发放;在大气所学习期间,联合培养研究生享受与大气所学籍研究生相同的奖助学金标准,分为两部分:成信大继续负责按规定发放的部分和大气所按照大气所的奖助学金标准补足的差额部分。

2、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以参评成信大和大气所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奖,参评成信大评优评奖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成信大。

四、学籍管理

1、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籍属于成信大,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由成信大管理。

2、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成信大学习期间的医疗、保险由成信大管理,在大气所学习期间的医疗、保险由大气所管理。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毕业派遣等由成信大负责。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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